各单位:
为了稳步推进我校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工新院教字〔2012〕9号)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结合独立学院发展实际,重点围绕高校转型发展以及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改革和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教学研究与实践,申报课题题目自拟。
二、立项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3-5人(含主持人)。
2、各单位择优推荐项目申报校级立项。已经获得学校资助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3、鼓励结合我校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提出的选题,立项课题所研究的内容应能付诸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体现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其成果要有实用价值,要体现出立意新、视角新、方法新。
4、申报人须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组织送交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活页》各一式三份、《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一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5、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蔡丽霞,电话:2345932。
三、评审程序
申报项目由教务处负责资格审查,并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院务会研究审批,确定为2023年度校内立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考虑推荐省级教学立项申报。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