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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jwc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培育科研氛围,为申报省、厅级科研项目储备项目,经学院研究决定,于近日启动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院立项目分为院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按30%70%分配研究项目数。

二、优先立项的项目

1、与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文件精神密切相关的研究项目;

2、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与企事业单位进行横向合作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我院在册教师,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3-5人(含项目负责人)。

2、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较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未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此次立项。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1、各单位应积极鼓励并负责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申报,对推荐申报项目材料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

2、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提交至学院专家组评审。

3、由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项目,报送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确定为2021年度相应类别的院立项目。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院务会研究审批,确定为2021年度校内立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考虑推荐省厅级科研立项申报。

五、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书、项目评审活页可在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科技处网站“项目下载”栏目中下载。要求:各类表格栏目须填写完整。

2021年3月24日前为申报项目受理期,请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书、项目评审活页纸质文本各三份报送至科技处。逾期视为放弃。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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