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我院202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经各单位申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院务会研究决定对“‘三全育人’视角下地方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研究”等科学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加强院内立项的管理,促成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请各单位予以充分重视,为项目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2.科研项目成果须以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并在适当位置标明“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基金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3.科研项目应在立项申请书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完成者,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限不超过1年。
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为研究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科学研究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