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指示,彰显湖北素质教育发展成就,推广应用湖北素质教育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湖北省素质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受理范围和类别
凡属湖北省素质教育研究会会员的素质教育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科普类成果)等均可申报评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的起止时间为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优秀成果。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地厅级及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科普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
三、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地厅级奖或者相当于地厅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3.不能提交实际应⽤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同意其他署名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学艺术类作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按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汇总本单位申报的成果并填写《申报一览表》后统一报送。
2.各教学单位须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重点审查以下方面:(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符合通知有关要求。
(三)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提交。
(四)本次评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具体名额视参评成果情
况确定,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教务处。联系人:张雨濛;联系电话:234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