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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开放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jwc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8   浏览: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地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中心拟面向国内政府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事业等单位科研人员,发布2024年度社科开放研究项目课题。现将课题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要求: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科研人员,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已获中心开放项目基金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2、研究基础要求:项目申报人在小城镇建设及相关领域必须具有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应当公开发表、出版过小城镇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产出过高质量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等,或熟悉小城镇工作、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并能转化为高质量研究成果。课题选题必须具有创新与研究价值,不得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或以往研究成果重复;

3、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名,一个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同类课题;

4.研究成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选题范围

围绕我国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当前我国城乡发展的主要问题选择研究课题。指南仅提供研究的范围、方向和重点,正式申报的具体题目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拟定。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寄送: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寄交至本中心,并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zxyky2345613@hbeu.edu.cn,申报书接受截止日期为2024820日。

2、项目评审:基地将组织专业专家评委评议,经评审会议讨论研究,给出修改和立项资助意见,报湖北工程学院科技处备案,将评议结果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

3、项目备案:课题申请获准后,由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研究计划并签订课题研究合同及科研诚信承诺,经所在单位签署盖章后,报湖北工程学院科技处,作为分配经费、项目检查和结项的依据。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重点项目执行期不得超过2年,一般项目执行期不得超过1年。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项目延期,延期不能超过 1 年。

2、项目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须在最新权威核心期刊、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一区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论文1篇、出版著作1部或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1个;

一般项目结题须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相关学术论文,其中须在最新权威核心期刊、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一区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1篇研究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实质性采纳或国家、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实质性解决行业、企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3、知识产权归属: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必须在适当位置标明“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开放项目”或标明作者单位为“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中心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信息资料等,其知识产权为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和课题负责人共有。

4、经费报销规定: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报销,原则上不提前支付,经费使用按照《湖北工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中的直接费用范围支出。达到重点项目结题标准的一般项目,按重点项目资助。

5、后资助标准:凡是署名为“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的CSSCI期刊论文与著作或成果被市州及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所属市州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研究报告,可以后资助1万元。

五、项目经费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达到重点项目结题标准的一般项目,按重点项目资助)

六、联系方式

申报书3份交至: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邮政编码432000,联系人:邵奇慧老师、黄芳华老师,联系电话:0712-2345613

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xyky2345613@hbeu.edu.cn

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