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教语用〔2003〕2号文件)、教育部语用司印发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教语用司函〔2009〕5号),结合湖北方言特点以及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际,制定本细则。
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包括4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掌握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一)评分
1.语音错误(含漏读),每个音节扣0.1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4.每个音节允许应试人改读一次,并以改读音作为评分依据,隔音节改读无效。多音字,只需准确读出一个正确的读音(复审用)。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语音错误
指在普通话语音(音位)系统中,把一个音(音位)误读作另一个音(音位)。湖北常见语音错误举例(见附件)。
2.语音缺陷
指发音没有完全达到普通话语音标准的程度。湖北常见语音缺陷举例(见附件)。
二、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掌握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一)评分
1.语音错误(含漏读),每个音节扣0.2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1分。
3.超时1分钟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4.一个词语允许应试人改读一次,并以改读音作为评分依据,隔词语改读无效(复审用)。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多音节词语的语音错误
(1) 声、韵、调语音错误的确定,参照“读单音节字词”部分。
(2) 必读轻声词没有读作轻声,或不该读轻声的读作轻声。
(3) 该读儿化而没有读作儿化,或把儿化韵母读成两个音节;没有儿化的音节,读作儿化。
(4) “一”“不”及“上声”该读变调的没有变调,或变调错误。
2.多音节词语的语音缺陷
(1) 声、韵、调语音缺陷的确定,参照“读单音节字词” 部分。
(2) 该读轻声的字,轻度不够,不该读轻声字的有轻化倾向。
(3) 儿化韵母发音不够准确自然。
(4) “一”“不”及“上声”变调发音存在缺陷或不够自然。
(5) 多音节词语连读时发音存在缺陷或不自然。
三、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一)评分
1.每错读、漏读、增读1个音节,扣0.1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1-2类)、1分(3类以上)。
3.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1分、1.5分、2分。主要依据概念解释中对“语调偏误”描述的5类问题判定,出现1类扣0.5分、2-3类扣1分、4类以上视程度扣1.5分或2分。
4.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1次)、1分(2-3次)、2分(4次以上)。
5.朗读不流畅,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如果只出现回读情况,1句扣0.5分、2-3句扣1分、4句以上扣2分,或3个词语以内扣0.5分、4-6个词语扣1分、7个词语以上扣2分,扣回读分则不扣增读分。朗读中如果还同时出现概念解释中对“朗读不流畅”描述的另两种情况,酌情加重扣分。
6.超时扣1分。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朗读中的语音错误
(1) 应读轻声的单音节助词、语气词等未读轻声。
(2) 语气词“啊”未按音变规律读。
(3) 叠字形容词中AA式带上“儿”尾读儿化韵时,第二个音节没有变调的。
(4)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语音错误参照“读多音节词语”部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
指朗读过程中,某类声母或韵母至少出现5次以上语音缺陷。
3.语调偏误
(1) 语流中声调有系统性缺陷。
(2) 语句音高的高低升降曲折等变化失当。
(3) 词语的轻重音格式及句子的句重音失当。
(4) 语速过快、过慢或忽快忽慢;音长的变化不规范。
(5) 语气词带有明显的方言痕迹。
4.停连不当
(1) 停顿造成对一个双音节或多音节词语的肢解。
(2) 停顿造成对一句话、一段话的误解,形成歧义。
5.朗读不流畅
(1) 在语句中出现一字一迸,或一词一迸现象,不连贯。
(2) 语速过慢,或较长时间停顿。
(3) 朗读中出现回读情况。
四、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40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一)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5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0.5分、1分、1.5分、2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声、韵、调偶有错误但不成系统;语调偏误方面只单纯出现少数轻重音格式把握失当)。扣3分、4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声、韵、调出现1-2类系统性错误;有三类以内系统性缺陷;有语调偏误);或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5分、6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7分、8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声、韵、调出现3-4类系统性错误;有三类以上系统性缺陷;有明显的语调偏误)。扣9分、10分、11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声、韵、调出现4类以上系统性错误,缺陷多,有浓郁的典型地方特点发音,但尚能听出是普通话)。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10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典型的方言词汇或方言语法)情况。视程度扣1分、2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典型的方言词汇或方言语法)情况。视程度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视程度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句中出现一字一迸、一词一迸,或者有较长时间的停顿),语调生硬。视程度扣2分、3分。
4.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
应试人说话不足3分钟时,累计时长酌情扣分,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足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计为0分。
应试人操作计算机时可能会因为不熟练而耽搁时间,开头空缺10秒可以不计为缺时,从第11秒开始计算缺时时间。
应试人说话过程中,停顿时间超过20秒时,开始计算缺时时间。
应试人说话不到3分钟,从应试人说话完全终止时计算缺时时间。
应试人说话断断续续,有效说话累计时长不足30秒(含30秒);或者说话音节总数不足75个,本测试项计为0分。
5.离题、内容雷同,视程度扣4分、5分、6分。
离题、内容雷同,时间在1分钟到1分30秒扣4分,时间1分31秒到2分钟扣5分,时间在2分1秒以上扣6分。判定“内容雷同”测试员需举证。“离题”与“内容雷同”同时出现,不重复扣分。
6.无效话语,累计占时按缺时扣分。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语音标准
指应试人在说话时,声母、韵母、声调以及轻声、儿化 、“一”“不”“啊”和“上声”的变读等符合普通话规范,轻重音格式把握恰当,无方音出现。
2.方音
指应试人在说话时存在方言语音现象。
具体表现为: ①语调偏误;②声、韵、调出现系统性错误与缺陷;③语流音变失当。
3.词汇语法规范
指应试人在说话时,遣词造句符合普通话规范;不出现典型方言性质的词汇、语法现象。
4.自然流畅
指应试人在说话时,语言表达符合口语习惯;语速恰当,没有长时间的停顿,语调自然。
5.离题、内容雷同
离题,指应试人说话内容完全脱离指定的主题和范围。
内容雷同,指应试人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作为自己的说话内容,如,说话内容与媒体公开发表的文章内容相同或差异极小,不同考生说话的内容相同或差异极小。
6.无效话语
指应试人的话语与要测查的语言特征无关,无评判价值。如,语句不断重复、读秒、数数、唱歌、不文明语言等。
五、级别与总分比照
1.一级甲等:97以上。 2.一级乙等:92分~96.99分。
3.二级甲等:87分~91.99分。 4.二级乙等:80分~86.99分。
5.三级甲等:70分~79.99分。 6.三级乙等:60分~69.99分。
7.60分以下不入级别
六、评分方式
读单音节字词、读双音节词语、朗读短文三项,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评定分数,命题说话项由优秀测试员评定分数。如遇特殊情况由骨干测试员对全四题重新评定分数。
七、本评分细则由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