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我校录取公示的考生,学生个人档案处理方法公告如下:
一、如学生本人能自提档案,开学到校报到后,将个人档案交给报考专业所在教学系。个人档案请勿丢失、勿拆封。
二、如学生本人不能自提档案,可由专科毕业学校直接将档案邮寄到学校(7月1日前)。档案接收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各专业负责档案接收的老师信息如下:
系 | 专业 | 接收人 | 联系电话 |
语言文学系 | 汉语言文学 | 胡老师 | 15926800723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郑老师 | 13871912716 |
软件工程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城市建设系 | 土木工程 | 余老师 | 18671266668 |
工程造价 |
建筑学 |
生物化学系 机电工程系 | 生物工程 | 邹老师 | 13377835466 |
应用化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财经政法系 | 财务管理 | 鲁老师 | 18707290950 |
经济学 |
7月1日前未能邮寄的档案,可于开学后再邮寄。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