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我校录取公示的考生,学生个人档案处理方法公告如下:
一、如学生本人能自提档案,开学到校报到后,将个人档案交给报考专业所在教学系。个人档案请勿丢失、勿拆封。
二、如学生本人不能自提档案,可由专科毕业学校直接将档案邮寄到学校(7月1日前)。档案接收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各专业负责档案接收的老师信息如下:
系 | 专业名称 | 档案类别 | 接收人 | 联系电话 |
语言文学系 | 汉语言文学、英语 | 个人档案 | 万葵老师 | 0712-2331987 |
党、团组织关系 | 夏婷老师 | 0712-2331987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个人档案 | 郑修萍老师 | 0712-2345072 |
党、团组织关系 | 胡筠静老师 | 0712-2345072 |
城市建设系 |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 | 个人档案 | 余薇老师
| 0712-2331984 |
党、团组织关系 | 余薇老师 | 0712-2331984 |
生物化学系、机电工程系 | 生物工程、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个人档案 | 邹亚男老师 | 0712-2345070 |
党、团组织关系 | 姚文娟老师 | 0712-2345070 |
财经政法系 | 财务管理、经济学 | 个人档案 | 何嵘珍老师 | 0712-2331988 |
党、团组织关系 | 黄思嘉老师 | 0712-2331988 |
7月1日前未能邮寄的档案,可于开学后再邮寄。党、团关系接收请联系相关老师。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