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院教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统筹安排,现对我院已到研究期限和逾期的教科研项目集中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2年6月所有到期的校级教科研项目,请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准备结项材料。
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和科研计划项目,根据省厅通知另行组织结题,此次不受理。
二、结题要求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
2、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等,附件材料需提供完整:中文期刊论文附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和封底;英文期刊需提供检索报告和文章正文,并用彩色笔标出论文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三、材料装订
填写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含成果附件,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相关材料模板自行到网站的“资料下载”下载)
四、注意事项
1、立项时间之前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注意查看结题成果发表的时间。
2、查看项目参与人,是否与申请书中申报时一致,不能随便添加参与人员。
3、发表文章一定要有标注资助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最好是一篇文章标注一个项目编号。
4、查看申请书申报的预期成果,对照审阅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5、教务处统一受理时间:2022年5月30日。逾期上半年不再办理。联系人:蔡丽霞,2345932。
教务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