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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作者:jwc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2-05-23   浏览:

各开课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做好2022-2023-1学期开课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设要求

2018、2019、2020、2021级本科各专业根据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和2017、2018、2019、2020、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编制开课计划;2020、2021级专科各专业根据2016版专科培养方案和2019、2021年新增专科专业培养方案编制开课计划。请各开课单位仔细核对、校准,确定开设课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对少数课程进行微调的,须办理课程异动审批手续。

二、教师选派管理

1、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选拔符合主讲教师资格、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有关课程的主讲任务;

2、凡既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职称又不能达标者原则上不得担任主讲教师,如确因专业教师短缺等特殊原因需聘用者,必须由相关教学单位上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3、校本部二级学院教师由教师所在院系统一派遣;校本部行政部门教师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可由各开课单位安排教学任务。

4、外聘教师和首次任课的教师,必须由相关教学单位上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三、编制开课计划程序

(一)办理异动申请:各开课单位务必在5月30日前,完成必修课程异动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批;无异动申请的,视为培养方案中应开的课程均要开设。

(二)编制开课计划:

1、5月23日前各教学单位将非本单位所开课程以纸质申请形式报送相应开课单位;

2、5月24日-6月5日各开课单位认真编制开课计划并填写统一规范完整的《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开课计划》;

3、6月5日开课计划由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上报教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开课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改动。

四、课程表编排程序

(一)教学任务落实:请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根据开课计划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主修专业”中录入任课教师、教学区、教学周数,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并于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编排课程表:请各开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排课。具体排课时间安排如下:

1、2022年6月10 -14日:编排《大学体育》、思想政治类课程课表;

2、2022年6月15-19日:编排英语类课程、语文类课程等公共课课表;

3、2022年6月20日:编排计算机类课程(含C语言、网页设计等)、物理类课程等公共课课表;

3、2022年6月21日-7月5日:编排各教学系专业课程课表;

3、2022年7月6-7日:微调、审核、校对全校课程表;

4、2022年7月8日:公布全校课程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