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2022年度下半年项目的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22年9月所有到期的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及自编教材立项项目。
2、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教育厅自科项目(科研计划项目)、院级科研项目请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准备结项材料。
二、结题要求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
2、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等,附件材料需提供完整:中文期刊论文附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和封底;英文期刊需提供检索报告和文章正文,并用彩色笔标出论文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三、材料装订
1、教学研究项目。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填报《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填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表》(附件2),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填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省级教研项目结题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所有项目结题均需提交支撑材料。结题材料整理请按照结题材料推荐目录(附件8)进行。
纸质版材料:《结题报告书》及其支撑材料(包含研究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省级项目一式两份)。
2、自编教材。院内自编教材项目结题填报《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自编教材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提交出版教材2本至教务处。
3、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进入“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填报结题材料信息,生成纸质结题报告书一份,交教务处审核。
4、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附件5,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含附件。成果简介用B5纸正反打印,作为活页夹在《结项审批书》中。有项目延期、成员变更、经费调整等情况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A4纸正反打印)。
5、校级科研项目:填写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附件9,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含成果附件,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
电子版材料:《结题报告书》及其支撑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表Excel版(系部+文件名);专家《课题评审意见表》PDF版(文件名+评审专家)。
四、注意事项
1、立项时间之前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注意查看结题成果发表的时间。
2、查看项目参与人,是否与申请书中申报时一致,不能随便添加参与人员。
3、发表文章一定要有标注资助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最好是一篇文章标注一个项目编号。
4、查看申请书申报的预期成果,对照审阅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5、教务处统一受理时间:2022年9月26日。请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结题材料,逾期下半年不再办理。
6、联系地址:同大二楼教务处;联系人:蔡丽霞,2345932。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