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湖工新院行字[2024]30号)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同意授予但家豪等32名2025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一、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经济学学士学位(4人):
但家豪 熊 卓 覃兴邦 汪 祥
管理学学士学位(6人):
陈相贵 杨 喆 李一航 陈 鼎 吴玉翔 徐文倩
工学学士学位(22人):
石芷怡 肖 扬 黄文伦 李 航 田 伟 鲍金林 谭 茜 赵明杰 胡 宇 金 武 薛 乐
李海粮 梁 昊 妙庆财 夏 敏 李安男 马紫燕 郑宇祺 许 鹏 张师傲 刘 欢 周 樟
二、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三、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如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四、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电话:0712-2345932
教务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