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
经学生个人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复核,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审定,拟同意解除刘聪等8名学生的记过处分,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刘 聪 安星旭 余小雨 虞佳莉
何永婷 王嘉兴 张霖霞 陈英英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如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电话:0712-2345932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